凯恩股份进军电池业“失败”
凯恩股份[11.24-7.49%]进军电池工业的设想,终究因募资主体盈余预期的下降且存在诉讼危险这两方面要素而“作罢”。
活跃寻觅新盈余增加点的凯恩股份2009年5月推出再融资预案:公司拟以8.51元/股为发行底价向特定目标定向发行不超越4000万股,所募约2.5亿元资金均用于增资浙江凯恩电池有限公司(下称“凯恩电池”),以该公司为渠道施行新增年产2.5亿节动力电池技改项目和车用动力电池新建项目。为此,凯恩股份先行出价9648.86万元从控股股东等处收买了凯恩电池78.80%股权,将后者纳为控股子公司。尔后,凯恩电池便活跃打开募投项目立项存案、立项环评、恳求再融资环保核对等前期工作,但还未向中国证监会上报相关资料。
凯恩股份今天突发布告,经董事会审议,公司决议停止施行前述增发计划。公司介绍,凯恩电池上一年6月以来尽管产品销售量和赢利均比上年同期有较大起伏增加,但因受2008年金融危机的影响,导致凯恩电池2009年下半年的盈余水平低于预期,公司由此以为凯恩电池未来盈余水平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与此一起,因为凯恩电池与广东江门市长优实业公司关于原资料质量胶葛诉讼案呈现较大改变,相关案子终究判定成果的不确定性可能对凯恩电池自身的出产经营活动发生较大影响。鉴于以上两个原因,公司遂决议停止本次增发。
剖析人士表明,因为凯恩股份收买凯恩电池是本次增发进行的先决条件,且大股东凯恩集团曾为凯恩电池作出过盈余确保,因而凯恩电池存在的连环诉讼案或是凯恩股份停止本次增发的主因。
确实,记者注意到,凯恩电池曾于2006年4月向浙江省丽水中院提起诉讼,要求长优公司补偿因产品质量问题给凯恩电池形成的丢失2195万元。丽水中院随后于2009年2月判定长优公司所补偿丢失金额为500万元。或是对补偿金额不满,凯恩电池随即以不服该判定为由持续向浙江省高院上诉。但是,据凯恩股份今天发表,浙江省高院在上一年6月在吊销丽水中院上述判定的一起,又驳回凯恩电池的诉讼恳求。“落井下石”的是,长优公司随后于2009年7月向江海法院提交诉状恳求法院判令凯恩电池补偿其经济丢失1067.4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