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AC公布锂电池空运新标准
2009年10月31日9:45:44
2009年1月1日,世界民航安排(ICAO)针对风险性货品的安全空运公布最新收效版别的技能阐明,世界航空运送协会IATA 也在2009年发布第50版的风险品规矩,我国民航总局(CAAC)据此也发布了我国新版《锂电池航空运送标准》(MH/T 1020-2009),以此代替之前发布的2007版,并将最新版别发至各大航空公司,要求其依照2009年版《标准》对锂电池航空运送进行安全办理。
标准性引证文件
联合国《关于风险货品运送的建议书-实验和标准手册》/ST/SG/AC.10/11/Rev.4
IATA《风险品规矩》(2009版)
ICAO Doc9284-AN/905《风险物品安全航空运送技能细则》(2009-2010版)
空运约束条件
UN38.3测验
1、除原型样品锂电池外,任一类型的锂电池,不管作为风险货品还对错约束性货品,独自运送仍是安
装在设备中或与设备包装在一起运送,在交给航空运送前,均应经过UN38.3要求的系列测验。
2、当某一特定类型的锂电池与已经过测验的同一类型锂电池具有以下任一不同时,应被视为新类型,
即需从头进行UN38.3测验:
→ 阴极、阳极或电解液的质量有大于20%或大于0.1g的改动,以较大者为准
→ 对实验成果有明显影响的改动
同意运送
原型样品锂电池应取得始发国主管当局的书面同意,方可依据ICAO Doc9284-AN/905(以下简称ICAO TI)和IATA《风险品规矩》(以下简称IATA DGR)特别规矩A88的相关要求进行航空运送。
制止运送
1、任一特定类型的锂电池,假如既未经过UN38.3测验,也没有同意文件,不予空运;
2、锂金属电池(UN3090和UN3091)作为风险货品运送时,液态阴极含有SO2、磺酰氯、亚硫酰氯
的锂电池芯当放电至开路电压低于下列2个电压之中较低者,或含有一个或更多个此类电池芯的
电池,不予空运
→ 2V
→ 未放电时电池芯电压的2/3
PONY提示
近年来,锂电池航空运送引起的国内外不安全事端/事情时有发生,联合国、航空协会、国航均在本年对锂电池空运标准做出修订和完善,新标准虽然有比较详细的规矩,但对一些详细的施行规矩依然需求专业解读,假如您对此有任何疑问,欢迎与咱们联络,PONY谱尼测验集团作为国家民航总局认可的锂电池UN38.3测验组织,将为您供给专业咨询及检测服务。